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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湛江中考方案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2016-5-19 21:40:34

各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招生委员会,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分数线、分批录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6〕7号)及《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湛教〔2016〕108号,以下简称《方案(修订)》)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

(一)填报时间。5月25日至6月3日。

(二)志愿批次。志愿共设两个批次。第一批设4个志愿。在第一批招生的学校有:广东实验中学、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设两个志愿组,第一志愿组设5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第二志愿组设8个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在第二批招生的学校有: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第二批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不能同时兼报。

(三)填报方法。普通生通过登录“湛江市中考报名系统” (网址:http://zb.zhjedu.cn,下同)自主填报志愿。符合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资格(即:①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②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③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考生,须填报分配指标的高中学校志愿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初中阶段中途转学学生、在县外、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和录取的学生、“人籍分离”学生、无学籍学生和往届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分配录取。

各批次特长生志愿在相应批次另行填报。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特长生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招生学校和专业细项。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限报两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志愿,且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细项。

已被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确认提前自主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志愿。但被湛江一中、湛江市第二中学实验班拟录学生仍需按规定填报志愿。

(四)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加强对毕业班班主任、学生和家长的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确认提交志愿后,由学校打印志愿表给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由学校存档备查。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划线和录取,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并对志愿负责。

二、考试

(一)学业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生物和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二)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各学科统考的单科及总分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学科的学业考试成绩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级成绩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5%、B等级35%、C等级25%、D等级10%、E等级5%),缺考科目的成绩以“缺考”记录;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与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毕(结、肄)业鉴定表”上,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三)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1.文化科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20

(星期一)

上午

0900-0950

50分钟

地理(初二)

1020-1110

50分钟

生物(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文

621

(星期二)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化学

1050-121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数学

622

(星期三)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物理

1050-1140

50分钟

历史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2.体育考试。按《关于印发2016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5〕292号)执行。

3.特长生术科考试。按《关于印发〈2016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湛教〔2016〕  101号)执行。

(四)成绩报送和公布。

1.体育考试成绩报送。体育考试的原始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录入电脑,于5月12日前将密封的成绩光盘和成绩更正登记表及其成绩登记卡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并将体育成绩统计表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特长生术科成绩报送。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定的登分系统录入,并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统一打印发给招生学校确认。招生学校应在5月18日前将《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确认表》(详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

3.成绩的公布和复查。

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湛江市中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和录取学校。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中学申请复查,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集中受理后按时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复查。考生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成绩复查结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做好考生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布和成绩复查工作,以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录取

(一)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关于下达湛江市各县(市、区)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输送)任务的通知》(湛教〔2016〕88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湛教〔2016〕119号)执行。各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二)投档划线。实行“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划线方式。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划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按1:1的比例划线,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按1:1.2的比例划线。

(1)普通生划线。划线时,先划完一个批次所有学校志愿后,再划下一个批次学校志愿。当考生被上批次某学校录取后,不再参加本批次后续志愿学校和下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得转录、不得补录。为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计划,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位有多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下同)找出优先投档的考生,即先比较统考科目总分(不含加分);若统考科目总分相同,再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到找出优先投档者。

(2)指标生划线。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与本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同一所学校先划普通生,再划指标生。市教育局根据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对符合指标生分配条件、填报了分配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中考成绩不低于该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90%的考生,按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初中学校指标生上线人数少于该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从而导致普通高中学校没完成的指标生计划,收回转为面向本招生区域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指标生投档过程中,若某普通高中学校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将指标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3)特长生划线。各批次特长生实行同批次提前划线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普通生志愿学校的投档和划线。根据招生学校对各类特长生的不同选拔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实行不同的文化分数要求。其中:①一般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其文化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②备战广东省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的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30%;③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可免试入学。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特长生计划和学校上报的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在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不参与划线,由招生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含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教育局终审,录取结果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未被当批次所报考的特长生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同批次普通生志愿参加划线录取。

(三)录取组织。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并负责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及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组织工作;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省属和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组织工作;湛江市技校招生办负责技工学校的录取组织工作。

(四)录取安排。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按《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分为自主招生、统一招生和自主补录。

1.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在7月4日前结束,已被自主招生民办学校确认提前自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划线和录取;第二阶段自主补录安排在全市统一补录后至9月1日前。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实验班提前拟录工作在7月4日前结束,但拟录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两校在学生所在县(市、区)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方能被正式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建立学籍,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录取名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导入省中招录取平台(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lq,下同),学校在平台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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